消除+网页游戏+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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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在2013年网页游戏市场中是非常流行的一个元素,许多网页游戏都采用了消除类的玩法,比如"连连看"、"泡泡龙"、"水果忍者"等。这些游戏通常界面简洁,操作简单,深受各年龄段玩家喜爱。

在那一年,像"开心消消乐"这类消除类游戏开始在网页上崭露头角,其独特的关卡设计和趣味性让玩家沉迷。此外,"植物大战僵尸"的网页版也加入了消除元素,让玩家在策略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消除的乐趣。

"消除"类游戏在2013年不仅在网页上,移动平台上也同样火爆,推动了整个游戏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HTML5技术的进步,一些高质量的消除类网页游戏也逐渐出现,用户体验和游戏内容都有了显著提升。

“消消乐”商标被侵权,索赔1200万!游戏公司商标使用注意事项

很显然,整个案件都围绕着商标专有权而展开。纵艺公司被诉的宣传行为,虽然没有发挥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这种将“消消乐”指代消除类、三消类游戏的使用方式,如果任其继续使用而不加以制止,则意味着放任同行业从业者可以将涉案商标作为该类游戏类别名称进行使用,这必然会不断弱化“消消乐”作为商标、品牌与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商品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不断弱化“消消乐”作为商标的显著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纵艺公司关于“消消乐”为通用名称的主张硬核手游盒子新人礼包,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使用“快乐消消乐”“泡泡消消乐”“糖果消消乐”作为手机游戏名称,并在宣传被诉游戏时使用“消消乐”字样,易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侵犯了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开心消消乐”能否消除商标侵权烦恼?

消除+网页游戏+2013

纵艺公司系《快乐消消乐》《糖果消消乐》《泡泡消消乐》游戏的开发商、运营商。在相关游戏下载平台上,纵艺公司宣传《快乐消消乐》时,使用了“最受欢迎的消消乐游戏”等宣传语;宣传《泡泡消消乐》时,使用了“开心快乐的消消乐游戏”等宣传语;宣传《糖果消消乐》时,使用了“让整个夏天的你消消乐不停”的宣传语。同时,纵艺公司在下载平台中宣传《糖果消消乐》游戏时,还使用了“比开心消消乐消灭星星更好玩的糖果消消乐”的宣传语;在其官方网站介绍《消灭星星》游戏时使用了“消灭星星App Store下载最多的休闲游戏”等宣传语。

2015年3月,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与乐元素公司的前身乐风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授权乐元素公司以排他方式使用涉案商标。2021年3月,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乐浣公司授权乐元素公司以排他方式使用涉案商标,并授权乐元素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者二者共同对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开心消消乐》是乐元素公司开发的一款消除类游戏,该游戏的网页版与手机版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初上线。2015年,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第15530166号与第15530169号“消消乐”商标、第13365362号与第13365365号“开心消消乐”商标(下统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第9类的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与第41类的手机在线游戏等服务,2017年11月涉案商标经核准转让予乐浣公司。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驳回了沈阳纵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纵艺公司)的上诉请求,判定其使用“快乐消消乐”“泡泡消消乐”“糖果消消乐”作为手机游戏名称,并在游戏中使用包含“消消乐”字样的宣传语,侵犯了乐元素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元素公司)与天津乐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浣公司)对“消消乐”与“开心消消乐”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而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自2013年上线以来,消除类游戏《开心消消乐》长期占据各大游戏平台畅销榜,月活跃用户数十分可观。然而,随着游戏的火爆,出现了诸多名称相似的同类型游戏,让用户难以区分,也使《开心消消乐》的商标权利人不堪其扰,难以“开心”起来,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在这些纠纷中,《开心消消乐》与《糖果消消乐》等游戏之间展开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一案,日前有了结果。

你支持《开心消消乐》还是《宾果消消乐》?

2016年6月初,柠檬微趣将发布近两年的手游《糖果萌萌消》更名为与《开心消消乐》游戏相近的《宾果消消乐》,并借机对更名后的游戏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柠檬微趣的上述行为涉嫌侵害“开心消消乐”、“消消乐”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柠檬微趣通过更名混淆名称,打乱已有的市场认知,对《开心消消乐》游戏的正常运营造成困扰和损害,也对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乐元素称:“消消乐”作为《开心消消乐》游戏的简称,承载了《开心消消乐》游戏的知名度和商誉。“开心消消乐”和“消消乐”商标分别于2013年、2014年申请并于2015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

知名手游《开心消消乐》是乐元素开发的一款消除类游戏。该游戏网页版于2013年7月上线,手机版于2014年初上线,自面世以来,在同类游戏中下载量、用户数、付费金额长期位居前列。而近期另一款《宾果消消乐》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吸引了大量用户,呈崛起之势。高沃知识产权下面给知友们理一理事情的脉络。

1、加拿大《版权法修正法案》里涉及的版权保护延长期限不适用于已在2022年12月30日或之前版权到期的作品——这些作品将成为公有领域内的知识财产;

此前,加拿大政府官网发布一项理事会命令,根据加拿大联邦政府向议会众议院提交的2022年预算案第281条,加拿大将文学、戏剧、音乐以及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从原有的作者去世后50年延长至70年,该规定已于2022年12月30日生效。

目前该命令已获得FTC通过并在其官网上公布,随后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FTC将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决定是否确定将该命令作为本案的最终处理决定。

FTC指出,竞业限制既损害了工人,也损害了竞争企业。对于工人来说,竞业限制导致工资和薪水降低,福利减少,工作条件较差。对于企业来说,这些限制则阻止了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和拓展业务。

5. 在未来10年内,必须向新的相关员工提供明确和显著的通知,告知其可以受雇后的任何时间自由地寻求或接受任何公司或个人的工作、经营自己的业务或与他们竞争。

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首次针对非法竞业限制采取执法措施,要求三家企业和两名个人停止实施对数千名工人施加的竞业禁止限制。

JHU则在声明中表示,“这一发现是全球抗癌斗争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毫无疑问,这完全归功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及其研究人员,而不是其他任何一方。”默沙东之后拒绝对学校获得的发明专利进行公平合理的许可谈判,这削弱了默沙东在诉状中提出的主张。JHU相信事实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并期待在法庭上陈述这些事实。

默沙东在其20页的起诉书中指出,JHU违反了该合同,获得了与该合作相关的四项专利,并“不当”许可专利,淡化了默沙东在该药的研究和开发中的作用,然后使用这些专利向默沙东“索取”款项。

JHU在2022年11月30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默沙东未能本着诚意承认霍普金斯大学其对K药所做的研究贡献,也没有给大学支付应得的回报。

默沙东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秘密获得并许可了与Keytruda相关的专利,该大学声称Keytruda是双方合作之前自己独立开发的。默沙东称,JHU还因为专利问题寻求与Keytruda销售额相关的“数亿美元”费用。

2013年8月,默沙东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签订书面合同,共同开展治疗肿瘤癌症患者的K药研究。合同规定,任何专利申请都将由两个组织共同讨论,默沙东拥有“用于商业目的的全球独家许可”。默沙东表示,在研究期间,JHU 建议了K药的特定剂量以及患者肿瘤进展的扫描频率等,但该方案后来被默沙东修改。

美国默沙东公司在马里兰州联邦法院对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HU)提起诉讼,声称该大学在与公司就有关重磅抗癌药 Keytruda(帕博利珠单抗,K药)的研究合作中获得非法专利。

游戏的开发商和运营方要高度重视游戏名称及图标注册商标的相关工作,尤其在游戏上线前,要对游戏名称进行商标检索,排除商标侵权隐患。

本案中,“消消乐”作为一个臆造词,在被注册为商标后,经过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的持续使用,使其具有了极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纵艺公司的被诉宣传行为,虽然没有发挥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这种将“消消乐”指代消除类、三消类游戏的使用方式,如果任其继续使用而不加以制止,则意味着放任同行业从业者可以将涉案商标作为该类游戏类别名称进行使用,这将必然不断弱化“消消乐”作为商标、品牌与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商品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不断弱化“消消乐”作为商标的显著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纵艺公司关于“消消乐”为通用名称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使用“快乐消消乐”“泡泡消消乐”“糖果消消乐”作为手机游戏名称,并在宣传被诉游戏时使用“消消乐”字样,易造成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侵犯了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同时,纵艺公司在下载平台中宣传《糖果消消乐》游戏时及在其官方网站介绍游戏《消灭星星》时使用的相关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综上,法院于2021年9月一审判决纵艺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纵艺公司辩称,“消消乐”一词经过多年的运营及使用,已经趋于通用化,相关公众通常以“消消乐”指代三消类游戏,其使用“消消乐”的游戏名称未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

乐浣公司、乐元素公司认为,纵艺公司开发、运营的《快乐消消乐》《糖果消消乐》《泡泡消消乐》3款游戏,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作为游戏名称,而且其相关宣传语将涉案商标“消消乐”作为游戏类型名称使用,削弱了涉案商标原本较高的显著性,导致其面临通用化的风险,侵犯了其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用权;纵艺公司在宣传中使用对比宣传和最高级的夸大宣传,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据此,二者将纵艺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经济损失1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7万余元。

纵艺公司系《快乐消消乐》《糖果消消乐》《泡泡消消乐》游戏的开发商、运营商。在相关游戏下载平台上,纵艺公司宣传《快乐消消乐》时,使用了“最受欢迎的消消乐游戏”等宣传语;宣传《泡泡消消乐》时,使用了“开心快乐的消消乐游戏”等宣传语;宣传《糖果消消乐》时,使用了“让整个夏天的你消消乐不停”的宣传语。同时,纵艺公司在下载平台中宣传《糖果消消乐》游戏时,还使用了“比开心消消乐消灭星星更好玩的糖果消消乐”的宣传语;在其官方网站介绍《消灭星星》游戏时使用了“消灭星星App Store下载最多的休闲游戏”等宣传语。

2015年3月,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与乐元素公司的前身乐风创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授权乐元素公司以排他方式使用涉案商标。2021年3月,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乐浣公司授权乐元素公司以排他方式使用涉案商标,并授权乐元素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者二者共同对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开心消消乐》是乐元素公司开发的一款消除类游戏,该游戏的网页版与手机版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4年初上线。2015年,乐元素控股有限公司获准注册了第15530166号与第15530169号“消消乐”商标、第13365362号与第13365365号“开心消消乐”商标(下统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第9类的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与第41类的手机在线游戏等服务,2017年11月涉案商标经核准转让予乐浣公司。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驳回了沈阳纵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纵艺公司)的上诉请求,判定其使用“快乐消消乐”“泡泡消消乐”“糖果消消乐”作为手机游戏名称,并在游戏中使用包含“消消乐”字样的宣传语,侵犯了乐元素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元素公司)与天津乐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浣公司)对“消消乐”与“开心消消乐”商标享有的专用权,而且构成不正当竞争。

自2013年上线以来,消除类游戏《开心消消乐》长期占据各大游戏平台畅销榜游戏王魔妖卡组是哪个盒子,月活跃用户数十分可观。然而,随着游戏的火爆,出现了诸多名称相似的同类型游戏,让用户难以区分。近日,《开心消消乐》与《糖果消消乐》等游戏之间展开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一案,终于有了结果。

无论从参数还是效果来看,顺造的产品性能与戴森还是相差不大,但从价格上来看,顺造更便宜。本案中,戴森最终选择撤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2年12月5日做出的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结果有关。如果专利被全部无效,原告通常选择撤诉。

此次戴森维权的专利名为“表面处理器”,专利号为ZL201080061529.4。根据说明书显示,涉及立式真空吸尘器,可以解决旋风器容易被堵塞,损害空气流通和清洁效率等问题。

原告戴森公司表示其是专利号为ZL201080061529.4,名称为“表面处理器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原告发现三被告在共同制造、销售侵犯ZL201080061529.4号专利的产品。2021年6月24日原告的代理人购得了涉案侵权产品“米家无线吸尘器K10Pro”,生产者为“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因此,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2022年12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一个判决: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准许原告戴森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该案的两审判决内容对NFT数字藏品市场发展的反馈是正向的,NFT数字藏品有序流通契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与此同时,这样一起有代表性的案件中所折射出来的现象与背后法律逻辑、合规方向,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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