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像《西游记》、《三国》、《红楼梦》这样的历史名著,成书已经好几百年了,而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死后50年,所以说这些书已经过了保护期,再怎么改编都不侵权了。但是不能侵犯现有改编作品等。
《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行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应承担行政责任,由主管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三国演义小说侵权吗
著作权法规定了法定许可的具体情形,其中包括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已在报刊上刊登的作品,除非权利人明确声明不得转载,其他报刊可以不经权利人同意转载。但是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没有延伸到网络环境中,因此在网络上未经许可转载已发表作品构成侵权。
免责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适用于网络内容提供者。无论声明与否,未经授权进行转载均构成侵权。许多文章在发表时会注明“未经许可,严禁转载”,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此类声明的作品就可以被任意转载,先授权后转载本就是著作权法的强制性规定,声明仅仅是对相关规定的进一步强调。
姜律师:未经授权进行转载均构成侵权。即使在转载时已经注明了作者和来源,并且作出了免责声明,比如标明“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而且被转载的文章也并未标明“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行为人转载相关文章的行为依然可能构成侵权。
姜律师: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一种交互式的行为。
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已成为传播作品的重要媒介,因此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在网络平台上随意转载他人的文章、视频或图片会造成侵权吗?记者邀请甘肃宜修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为我们以案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体现了司法严格保护短视频作品原创,鼓励宣传地方历史、地理、文化等类的作品创新创作行为。教育引导视频创作者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创作中确有必要引用他人作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权利人同意并合理使用、正确署名。
现在既然呼吁注重版权,那么起码一些公共领域的作品应该列出,这样我们才知道商业使用它不会侵犯他人版权。视频网站有版权的明确注明版权所有,是否允许在旗下视频网站剪辑,还有一些已经过时且错误的知识教导视频就删了吧。
上面“保护作品...不受限制的”画画接龙网页游戏推荐下载,那这不是说你永远都不能用于剪辑吗?而且根据我回答的平台版权问题也是差不多这个意思,即使是转载也是侵权的,就看版权方理不理你了。而且我搜索了下“影视作品到底是按版权法来还是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没答案,不知道按哪个来。
公司申请版权保护的期限一般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不过,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二十条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的,作品完成之后50年之内都没有发表的话,该作品所拥有的版权也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了。(引至网络)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昨天我混剪的视频因版权问题没通过。不知道是被举报了,还是因为限流申述人工评定——申述前面恢复了,然后1个多小时后说我没版权,我剪得是《猫和老鼠》这版权法搞得我糊涂得紧。
专题: 孟三国演义小说 三国演义的小说 小说三国演义序上一篇三国演义小说听书佳叔
下一篇三国演义映射小说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