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小说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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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西游记》《三国演义》是否算侵权,权威解答

今年3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邮政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对寄件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核验,快递员在揽件时,指导用户准确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详细信息,寄递必须做到100%实名收寄,同时还要对交寄的物品当面开箱检视。

办案检察官还发现,快递公司存在违规问题,本案非法出版物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商户手中幻想三国网页游戏改名,而侦查人员发现寄件人员和地点均为虚假信息。在收取邮寄物品的过程中,快递公司未落实严格核验寄件人身份信息的制度,没有审查寄件人身份信息和寄件地点。

检察机关同时对涉案印刷厂老板和图书城商户作出立案监督。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印刷厂老板、图书城商户等涉案人员立案18人,已有8人以侵犯著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向沭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其余10人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国演义小说的版权

经审查认定,李洪销售盗版图书200余万册,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今年1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等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李洪的辩解,承办检察官提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虽然“公版”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不受保护了,他人出版、改编、演绎、传播“公版”作品,都无需征得作者家属或著作权继承人的同意,也不用支付版权使用费,但公版书的封面设计一般由出版单位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如果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出版单位就享有著作权。而图书的版式设计权属于邻接权范畴,也受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四大名著的作者还在,谁获得的版权费和稿费最高?

但是,《红楼梦》却完全不适应这一点,其根本原因在于《红楼梦》是独有的,在这本书出来之前,没有这本书的任何元素,在书出来以后,所有红楼梦相关作品,除开评论类,谈评类作品,其余的作品但凡想掺点红楼梦元素,都可能要双手奉上版权费。

对不起,是我推荐晚了……

更重要的是,漫画的改编完全是基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原著,从人物塑造到故事情节,编者都力求还原和真实,不做私人解读。从《桃园结义》一直讲到《三国归晋》,读完就能了解全部的书本内容,对于初读的孩子特别适合。

小说:少年为了保护《三国演义》版权,给魏徵上课,什么叫著作权

《三国演义》把版权卖给了日本

1994年日本人来中国买94版《三国演义》版权

《三国演义》该剧涉及的人员多达40万次,因此也分为了好几个剧组来进行不同场景拍摄,来回协调配合。当时为了拍好这部经典《三国演义》,各组工作人员与演员也没有在薪酬上狮子大开口,在该剧拍摄4年下来整个剧组与演员才领400万多薪酬。

三国题材被日本制成多种影视游戏作品,我们该收取版权费吗?

既然有证可考,那么罗先生的后人是有权利向包括国内外的“三国作品”收取版权费用,这并非天方夜谭,在这个强调知识产权的时代,日本经常用知识产权为借口,对我国进口的日本高精密仪器收取版权费用,收取知识产权费用当然无可厚非,但是日本经常配合美国对我国卡脖子,远程锁死相关进口设备,那我们为何不能在文化领域收取他们的知识产权费?

小说:大家族买了《三国演义》版权很高兴,却不知少年留了一手

“对盗版图书产供销一条龙的打击,不仅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教辅图书市场经营秩序,也让社会看到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江苏省人大代表、沭阳高级中学教务主任朱漫丽表示。

随后,沭阳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围绕图书城内商户许可证照、图书内容、进货渠道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对网络书店的网上执法检查。

同时,检察机关向图书城的主管单位沭阳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指出商户法律意识不够强、公司对商户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商户入驻合同不够规范容易出现管理漏洞等三个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函同时抄送沭阳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今年3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邮政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对寄件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核验,快递员在揽件时,指导用户准确填写寄件人和收件人详细信息,寄递必须做到100%实名收寄,同时还要对交寄的物品当面开箱检视。

办案检察官还发现,快递公司存在违规问题,本案非法出版物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商户手中,而侦查人员发现寄件人员和地点均为虚假信息。在收取邮寄物品的过程中,快递公司未落实严格核验寄件人身份信息的制度,没有审查寄件人身份信息和寄件地点。

检察机关同时对涉案印刷厂老板和图书城商户作出立案监督。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印刷厂老板、图书城商户等涉案人员立案18人,已有8人以侵犯著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向沭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其余10人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审查认定,李洪销售盗版图书200余万册,涉案价值1400余万元。今年1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等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紧接着,侦查人员将盗版图书与原出版社发行的正版图书进行版式设计等方面的比对,后又经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最终认定嫌疑人所销售的图书侵犯了出版社出版的《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公版作品的著作权。

同时,侦查人员也提出,出版机构在公版书的编辑出版过程中,会对作品进行版式设计、体例编排、结构策划、标题拟定、排版等加工,这些也属于智力型劳动,也具有一定的独创性,著作权法对此依然是有一定保护的。

面对李洪的辩解,承办检察官提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虽然“公版”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不受保护了,他人出版、改编、演绎、传播“公版”作品,都无需征得作者家属或著作权继承人的同意,也不用支付版权使用费,但公版书的封面设计一般由出版单位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如果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出版单位就享有著作权。而图书的版式设计权属于邻接权范畴,也受著作权法保护。

举个例子,由于蒲松龄在1715年病逝,去世已超过50年,现如今将《聊斋志异》改编成影视剧就不需要经过蒲松龄后人的授权,也不需要向蒲松龄的后人支付版权费。

公版图书,即公共版权书籍,俗称“公版书”,是指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他人士发布的作品,使用不会侵犯作者的版权。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20条、21条的规定,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中国公民对其著作的法定权利均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

在接下来图书侵权事实的取证工作中,李洪却辩解“《西游记》《三国演义》这些作品的版权已属于‘公版’,不存在侵犯著作权”。原来,著作财产权保护是有期限的,过了版权保护期的作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是社会的共有资源。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等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通过倒查发货环节,侦查人员确定了发货点就在沭阳县郊外的一个仓库。2022年7月1日,沭阳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7月8日,李洪被抓获归案,现场查获盗版图书两万余册。根据李洪交代,7月19日、20日,公安机关又在河北、山东等地将张洋、刘斌抓获。

办案同时,沭阳县扫黄打非办决定开展 “扫黄打非—正道”集中行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成立专案组对图书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公安机关兵分几路,迅速布网排查。一周后,公安机关大致勾勒出贩卖盗版图书团伙的轮廓:这是一个集扫描排版、印刷、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成员主要在山东、河北等地。

图书城共有商户200余家,大部分商户都开了网店,有的一家商户还开有几家网店,即使因售假被封号,损失也不是很大。张女士购买的盗版图书,发货地就是图书城。仅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和初步核查掌握的情况,侦查人员难以确定贩卖盗版图书的规模大小。

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刘斌直接从造纸厂购买纸张送到印刷厂印书。李洪每本书加价0.3至0.5元批发给图书城的商户。因为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李洪的“低价”书生意越做越大,甚至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红岩》5000册,《围城》5000册,《骆驼祥子》《海底两万里》各1万册……

借助之前建立的关系网,李洪很快就联系到了张洋(化名)和刘斌(化名),二人此前都在印刷厂工作,张洋负责扫描排版,刘斌负责生产,三人一拍即合。

经过市场调查,李洪发现其他供货商卖价比自己的进货价还低。经多方打听,李洪发现那些所谓的“便宜书”无非就是盗版书。于是李洪也动了心。

沭阳国际图书城占地5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经营范围涵盖图书市场、文化市场、电商中心等,是全国规模较大、功能领先、配套完善的实体图书、网上图书交易中心。

1985年出生于山东省成武县的李洪,初中文化程度,早在2010年便辗转于北京、河北等地的印刷厂打工。十几年间,李洪熟识了多家印刷厂和纸张厂的老板。

今年4月,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洪(化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等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可把我儿子坑惨了……”为了帮助刚上一年级的儿子学习拼音,张女士网购了一本《拼音大全》,但儿子读拼音时还经常出错,仔细一检查,竟发现这本书中的内容错误频出。

Emo的原因很简单:来孔子学院学习汉语的外国人基本都是60岁往上的澳洲老头老太,学习汉语的原因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东洋景”,感受一下东方风情。我觉得我在努力为中国进行文化输出,人家只是过来看个稀罕。

很多年前在澳洲的时候,作为中国留学生,我曾经参加过几次当地孔子学院举办的中外交流活动。当时的孔子学院是有面向当地居民的中文兴趣班的,我当时就报名当志愿者教外国人学汉语。然而去了几次之后,我就emo了。

甚至我认为,“出口转内销”可能是最适合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道路。众所周知,中国文化市场发展还不充分,不论是消费能力还是消费意愿都和外国市场还有很大的距离。掌握IP的中国文化企业完全可以直接与外国企业合作,将中国IP改编成游戏、电影等作品在欧美市场上销售。一方面可以积累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经验,另一方面还可以扩大中国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

在我看来,中国文化产业想做大做强,必须要积极出海——中国网文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热潮,这就足以说明中国原生IP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的,它绝对不只是我们的“自嗨”。

不过,随着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以及网络带来的开放,中国的文化企业开始流行起了购买外国IP以及改编国内IP——这种浪潮一方面开始让消费者产生了“为信仰充值”的欲望,另一方面也让大家开始建立起了正版概念。中国终于可以发展属于自己的基于IP的文化产业了。

另外,国内IP周边产品的开发也比较尴尬——考虑到风险问题,周边产品制造企业一般都比较谨慎,IP热度不足就不会进场。美国、日本的周边产品制作企业往往和IP方会进行深度合作,从源头就开始布局,而我们往往得等到一个IP火爆之后才开始操作。

最近几年电视潘多拉游戏盒子批发,国内厂商也渐渐意识到了IP的重要性,开始大量收购IP——腾讯收购了起点文学,获得了较为丰富的IP资源。但问题是,国内IP在知名度、持久性上都不占有优势,以至于IP虽多,但没有跑起来,又陷入了“大而不强”的局面。

游戏就不一样了,游戏靠的是玩法,只要你玩法上能创新,一直做一个题材也不是不行——从1985年到现在,从《三国志1》到未来出现的《三国志14》,光荣整整吃了“三国IP”37年。

但问题是,虽然我们有这么多好的IP苗子,但我们却并不能把它们经营好——央视版《三国演义》就是一个超级大IP,但我们仅仅只能把它开发到电视剧这一级,剩下的就走不动了——你总不能给《三国演义》再去拍个续集吧?

从迪士尼和光荣的发展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尴尬的事实:中国并非没有优秀的作品,事实上,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天然就有无数值得深度挖掘的好IP。甚至不只是历史中,当今中国独步全球的网络文学产业每年都会诞生大量的“神作”——这些神作每一本都具备着被改编成大IP的潜力而且它们都经过了市场的验证。

早期时候,光荣《三国志》的人物画风都是直接从中国古代的绣像绘本里拿过来用,但后期,光荣逐渐跑出了自己的画风。知乎上就有一个曾经在光荣担任画师的答主评价过光荣的制作水平——一张人物立绘,只需要短短的一天时间就可以完成——“不得不佩服日本人量化标准和制定流程的能力,完全的工业化生产,有高考美术基础半年就能培养成熟手”。

初代《三国志》画面非常简陋,地图上的城市只能用数字来代表,战斗的时候,玩家看到的只是几个小方块打来打去,武将的数值系统也非常粗糙。但我们要知道,游戏的核心创新是玩法的创新,在光荣的《三国志》出现之前,谁也不知道三国游戏到底应该用个什么样的玩法——反而是光荣的这种粗糙的“宏观战斗+武将数据”的玩法奠定了后来的一切。

实际上,这真不能说是日本人“偷窃”,只能说是日本在这方面确实领先——光荣注册“三国志”商标、发布第一部《三国志》游戏的时候还是遥远的1985年,十年之后才会有央视版的《三国演义》。中国在80年代的时候还完全没有建立起版权、IP这样的概念,自然只能让日方率先夺走了“三国志”的商标和三国IP的解释权。

最可气的是,虽然是日本和英国的作品,但这两款游戏的质量却异常优秀——《三国全面战争》让游戏玩家们高呼“匡扶汉室”,《三国志》系列则更影响深远,当年易中天老师的《易中天品三国》在中央台的“百家讲坛”上播出,全国观众都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了来自《三国志》游戏里的三国人物形象。

对我来说,这件事儿千万不能细想,细想了就很离谱——三国是中国的历史,《三国志》是中国古代的史书,《三国演义》是中国的古典小说,《三国演义》电视剧是中央电视台出品的杰作——但最优秀的“三国”游戏,不论是《三国志》系列还是《三国全面战争》,却是日本和英国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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